为提高我院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,根据《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暂行规定》文件精神,我院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盲审是指送审学位论文中不出现学位论文作者和指导教师姓名,评阅专家信息对学位论文作者和指导教师保密。
二、根据当年硕士毕业生的具体情况,每个专业抽取15%的学位论文,采用中国知网(www.cnki.net)开发的“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”,进行检测符合要求后送至校外进行盲审。当年硕士毕业生的所有学位论文,均将进行不端行为检测。
三、硕士毕业生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相关工作,盲审周期一般为一个月左右。盲审工作安排在每年4月份和10月份进行,参加盲审的学生务必在4月15日和 10月15日前按照要求按时提交论文,如果学生在按时提交论文的情况下,盲审评阅意见未及时返回,只要申请人的其他条件已达到毕业的标准,可以参加毕业答 辩;待评审意见返回后,再审批其学位答辩;没有按照规定时间提交学位论文、进行不端行为检测者,按照盲审没通过处理。
四、研究生办公室负责组织毕业生确定盲审学位论文名单。盲审论文抽取采取“随机抽检+重点抽检”的方式。凡是课程考试有重修的学生必须参加盲审,其余盲审 名单通过抓阄的方式确定。院研究生办公室负责论文送审和盲审意见回收统计工作。
五、盲审细则
(一)每篇论文应送三位专家盲审,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2名。
(二)每篇论文需一式3份,每份200元,盲审论文费用由导师或学生本人承担。
(三)盲审专家对学位论文的评阅意见分为四档:A.同意答辩(总分≥85),B.同意稍作修改后直接答辩(70≤总分<85),C.修改后重新送审(60≤总分<70),D.不同意答辩(总分<60)。根据评阅意见确定如下三类结果:
1. 通过盲审。评阅意见为3A,可直接参加答辩。
2. 基本通过盲审。评阅意见3A以下、3B(含3B)以上,学位申请人应对论文进行修改,修改结果经指导教师和学科负责人审核同意后参加答辩。
3. 未通过盲审。评阅意见有1份为C(含C)以下,学位申请人应对论文进行修改,修改时间一般不少于3个月,如有意见为D,则修改时间一般不少于6个月,修改完成后重新进行盲审。
(四)学位申请人如对未通过盲审的专家评阅意见存在异议,且评阅意见至少有1份为A、只有1份为C、没有评阅意见为D,或评阅意见两份为A、一份为D的,经指导教师和学位点负责人同意后可向学校提出一次复审申请,复审后的结果作为学位申请人的最终评阅意见。
六、盲审论文制作及表格填写的要求
(一)盲审学位论文的格式,参考学校对硕士论文要求,填写好相关内容,并须去除学位论文中涉及作者和导师姓名的有关内容,删除“致谢”和“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”部分。
(二)学院统一下发《西北农林科技大学bet36365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》,参加盲审的学生需认真填写,交至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,统一加盖“负责人”签名章和学院公章进行办理。
七、本办法自2015年3月1日起执行,由食品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负责解释。